查看原文
其他

走遍上海10个区买“喜茶” ,发现24家是假冒的.....哪些是真的?快看名单!

2017-12-21 上观新闻

想喝到

人广三大网红之一的“喜茶”

并非那么简单

排长队是必须要经历的磨炼



虽然味道也就那样

但是排队的劳动力是无价的

晒去朋友圈

也是蛮令人羡慕的啦



但是最近小观家楼下的喜茶

为何没人排队~

当初排队三小时买到“喜茶”的成就感顿失

心里丧丧的



后来朋友问我

你确定这家店的"喜茶"

是?真?哒?

呵呵,天真了吧!


近期,“喜茶”商标权利人向市场监管部门投诉

“我们被假冒了!”


上海工商部门立马开展了专项行动

结果惊人....

10个区竟然发现

24家假冒“喜茶”品牌的商铺


让我们看看正宗的

“喜茶”应该是什么样子的


据介绍,“喜茶”商标权利人美西西公司拥有的注册商标主要有:


“喜茶”中文商标,

“Heytea”、“HEEKCAA”英文商标,

以及正在喝饮料的人物侧身形象图形商标。


资料来源: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


接下来精彩了

“喜茶”原来在上海只有7家门店


截至12月21日,“喜茶”方面表示,不接受任何形式的加盟,一切关于加盟的一律不回复。根据“喜茶”公司网站显示的信息,“喜茶”目前在沪只有7家门店


图片来源:喜茶公司网站



但是

上海工商部门就查处了24家假冒的


而且

假冒的“喜茶”标识五花八门

反正怎么像怎么来

稍不留意就吃药


Heytea变成了HEETEA


一、在店铺门头上抄袭使用与“喜茶”中文商标相同、与“Heytea”英文商标近似的组合标识,比如“HEETEA喜茶”。


秀龙路上的“HEETEA喜茶”  图片来源:奉贤区市场监管局  


2个字变成了4个字


二、在店铺门头上抄袭使用与“喜茶”中文商标近似、与“HEEKCAA”英文商标相同的组合标识,比如“HEEKCAA喜茶香麦”。


人民南路上的“HEEKCAA喜茶香麦”  图片来源:奉贤区市场监管局


中英文都微整


三、在店铺门头上抄袭使用与“喜茶”中文商标近似、与“Heytea”英文商标近似的组合标识,比如“HEETTEA品圣喜茶”。


店招对比  图片来源:奉贤区市场监管局



卡通标识变发型:

“蘑菇头”成“中分”


四、在奶茶杯和外包装上使用与“喜茶”正在喝饮料的人物侧身形象图形商标近似的标识。比如,在奉贤区人民南路197号,一家奶茶铺打出了“HEETTEA品圣喜茶”的店招。进入店内,可以发现,该店的操作台、饮料杯和纸袋、墙壁及墙壁悬挂的宣传画上均印有身穿礼服正在喝饮料的人物侧身形象,但仔细和“喜茶”图形商标比对可以发现,“HEETTEA品圣喜茶”的人物多“穿”了一件黑色礼服、打了个领结,发型弄成了“中分”式样。


“HEETTEA品圣喜茶”的人物多“穿”了一件黑色礼服、打了个领结,发型弄成了“中分”式样  图片来源:奉贤区市场监管局


人民南路223号和百顺路228弄15栋103号的两家“HEEKCAA喜茶香麦”,店内饮料杯和包装袋上印制的人物形象也和“喜茶”图形商标近似。不同的是,官方的黑头发变成了白头发,穿的白衣服变成了黑衣服。 




根据我国《商标法》,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引起相关纠纷,当事人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商标注册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也可以请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


据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时,认定当事人侵权行为成立的,将责令其立即停止侵权行为,没收、销毁侵权商品和主要用于制造侵权商品、伪造注册商标标识的工具。违法经营额5万元以上的,可以处违法经营额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经营额或者违法经营额不足5万元的,可以处25万元以下的罚款。



查处结果

目前,上海市场监管部门已对24家店铺逐一进行了执法检查,

  • 其中,对13家涉嫌构成商标侵权的当事人分别予以立案查处;

  • 对2家侵权行为轻微未造成严重社会后果的当事人,责令其限期改正;

  • 对9家已经前期自行改正,在现场调查中未发现使用商标侵权标识的当事人,列入重点监管名单,并将进一步加大事后监管力度。


上海工商(市场)监管部门提醒


  • 经营商

经营商应当增强商标法律意识,注重保护自主商标,防止侵犯他人合法的注册商标权利,以免构成商标侵权违法行为,影响自身信用记录;


  • 加盟方

本案中有商铺通过网络渠道加盟假的喜茶公司,以为自己合法,其实上当受骗,还因此支付了高额加盟费。所以,在此提醒经营者应当通过正规的渠道进行加盟经营,防止通过网络等非正常渠道获得假冒的加盟授权,从而造成高额的加盟费损失。


  • 消费者

消费者应当通过正规渠道了解消费商品的信息,避免因消费购买假冒侵权商品后造成的利益损害。



现在,啥都流行蹭一波热度

这些“李鬼”就是如此

我们不能因为热度而盲目

监管部门表示

欢迎消费者发现疑似侵犯

注册商标专用权的经营者后

向监管部门投诉举报

本文来源:解放日报·上观新闻

作者:陈玺撼


你或许还想看↓↓↓

我在上海应聘“排队托”,9小时赚了140元:真实还原“网红店”排队套路→

喜茶、鲍师傅被曝“假排队”后降温:排队半小时就买到

我们问了99人终于知道:在上海,人们为什么愿意为“网红”排队


觉得文章不错,那就点个赞吧↓↓↓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